| (一)基本理念 |
1. 培養探索與熱愛閩南語文之興趣,並養成主動學習的習慣。
2. 培養學生聽、說、讀、寫、作等基本能力,並能在日常生活中靈活運用、表情達意。 3. 培養學生有效應用閩南語文從事思考、理解、推理、協調、討論、欣賞、創作和解決問題。
4. 培養學生應用閩南語文學習各科的能力,擴充生活經驗、拓展學習領域、認識中華文化、面對國際思潮,以因應現代化社會之需求。
5. 學習利用工具書及結合資訊網路以擴展閩南語文之學習,培養學生獨力立學習之能力。
6. 激發學生廣泛學習的興趣並提升其欣賞文學作品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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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課程目標 |
  課
程 目 標 基 本 能 力 |
       閩南語文課程 |
一、瞭解自我與發展潛能 |
瞭解台灣閩南語文內涵,建立自信,以為自我發展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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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欣賞、表現與創新 |
培養閩南語創作之興趣並提升欣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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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 |
具備閩南語文學習之自學能力,奠定終身學習之基礎。 |
四、表達、溝通與分享 |
應用閩南語表情達意並能與人分享。 |
五、尊重、關懷與團隊合作 |
透過閩南語文互動,因應環境,適當應對進退。 |
六、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 |
透過閩南語文學習認識文化並認識外國籍及不同族群之文化習俗。 |
七、規劃、組織與實踐 |
應用閩南語言文字研擬計畫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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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運用科技與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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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運用科技與資訊進行閩南語文形式與內涵之整理保存,推動科技之交流,擴充 台灣語文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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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動探索與研究 |
培養探索閩南語文的興趣,並且養成主動學習的態度。 |
十、
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 |
應用閩南語文獨立思考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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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分段能力指標:(指標內容詳續頁分段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之關係) |
1. 教育部公告之音標系統應用能力
2. 聆聽能力
3. 說話能力
4. 閱讀能力
5. 寫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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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段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之關係 |
| <編號說明> 能力指標編號說明:第一個數字代表學習主題,第二個數字代表階段,第三個數字代表流水號。 |
| 1. 教育部公告之音標系統應用能力 |
| 2. 聆聽能力 |
(1)學會日常閩南語說話能力,奠定終身學習的初步能力。
(2)能應用閩南語言文字研擬家庭或學校的生活計畫,並且應用閩南語去執行。
(3)具有運用電腦輸出、輸入常用台灣閩南語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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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說話能力 |
| 4. 閱讀能力 |
| 5. 寫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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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實施要點 |
| 1. 教材編選原則 |
| (1)台灣閩南語教材之編選內容以生活化、實用性、趣味性、文學性為原則。 |
| (2)台灣閩南語教材所涵蓋的層面以學生日常生活及其未來發展為主要內容。 |
| (3)台灣閩南語教材編寫及活動設計應多樣,融入不同體裁。 |
| (4)教材之編選應配合學生的語言發展,由口語表達能力發展到書面表達能力,並同時培養文學能力。 |
| (5)台灣閩南語教材之編選應呼應階段性之十項能力指標。 |
| (6)台灣閩南語教材之編選應由國小一年級到國中三年級進行通盤規劃。 |
| (7)台灣閩南語教材之編選應包含語音、詞彙、語法、語意、修辭、篇章分析等練習項目。 |
| (8)台灣閩南語教材之編選第一階段以培養聽、說能力為主,讀、寫、作能力為輔,第二階段除加強讀、寫、作訓練以外並兼顧口語表達能力之提升,第三階段力求聽、說、讀、寫、作五項能力均衡發展。 |
| (9)教材之編選應以音標學習為先,並循序加強漢字及其文白異讀之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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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教學方法建議 |
| (1)台灣閩南語之教學方法應由教師自主,配合時、地、事、物、人等因素,靈活教學。 |
| (2)台灣閩南語之教學方法為因應多元語文教育,建議多採用對比教學法。 |
| (3)台灣閩南語之教學應營造閩南語之學習環境,讓學生置身其中,以自然方式接觸學習。 |
| (4)台灣閩南語之教學實施應配合教學目標,運用多媒體與最新資訊科技。 |
| (5)教學時突破教師單向灌輸的模式,透過情境話的活動、雙向互動的學習,讓學生從活動中學習。 |
| (6)台灣閩南語之教學宜採用擴展式協同教學法,由教師與教師間之協同教學擴展到教師與家長、教師與其他社區資源人士等之協同教學。 |
| 7)聆聽教學宜採用有聲教學並宜討論方式進行,口語教學宜採用溝通式教學法,閱讀教學宜從簡易有趣之故事及短文入手以提高閱讀興趣,並注意閩南語漢字特殊語詞涵意用法,書寫之教學以台灣閩南語特殊用字的學習為主,寫作指導應運用閩南語特有詞彙、句型以表情達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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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教學評量 |
| (1)宜就聽、說、讀、寫、作分類、分階段評量。 |
| (2)方式及內容宜就教材、教學內容及學生能力靈活編訂。 |
| (3)評量重點: |
第一階段評量以口語能力為主。
第二階段評量以正確分辨語音、詞彙、語意為主。
第三階段以正確應用文字書寫符號為主,包括語音、詞彙、語法、修辭、篇章分析等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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